政务首页-政务信息-人事任免-招商引资-电子政府-办事指南-政策解读-文明之窗-领导在线-政务专题
 
 

合浦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10日启动
 

  http://www.gl.gxnews.com.cn/ 01月14日 【字体: 【颜色: 绿


 

    被列为全区15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的合浦县,经过一番筹备工作,于1月10日正式启动这一项目。这是珠乡76万农民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。

    合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由政府组织、引导、支持,个人、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,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。该县规定,凡本县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民,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,可于2005年1月31日前到当地乡镇卫生院缴交或由受委托的乡村医生、村干部上门收费,发给《合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》。

    据介绍,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来源一是农民每人每年缴交10元(其中6元进入家庭账户用于门诊报销),二是中央、自治区和市、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;其资金管理由全县统筹,专户管理,专款专用。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,可自主选择县、乡镇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就诊,到县外住院治疗的需经县人民医院出具转诊证明,并报县“合管办”批准;住院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偿3000元,符合大病困难救助条件的最高可补偿1万元。

   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标准为: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一律免收挂号费,检查检验费优惠20%,体检费优惠30%;门诊每日限诊一次(急诊除外),每次报销医药费50%,用完家庭账户余额即止,余额可结转下年度使用;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医疗费超过100元(100元以下由个人负担)的部分报销45%;在县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药费超过200元的部分报销30%;经批准在本市级以上或县外医院住院的医药费超过800元的部分报销20%;每人每年度累计限报3000元。同时,凡是在县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产妇,顺产者一次性补偿100元,剖宫产、产后大出血、羊水栓塞、妊娠高危综合症按住院病人给予补偿;年内个人住院医药费用2万元以上的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,人均收入低于600元的,最高可给予大病救助补偿1万元。

    来源:北海政府公共信息网     责编:罗晓     作者:龙先球

 
推荐好友』   『打印页面』   『关闭窗口
 
     
 
  用户名:   密码:   查看评论  
 注  意
    红豆社区用户请填写用户名及密码(密码留空则以游客身份发表)
点击这里注册为新用户
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,尊重网上道德
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
·留言人视接受桂龙新闻网的《服务申明》
 

关于我们   |  网上投稿  |  广告服务  |  桂龙诚聘  |  联系我们  |  友情链接  |  本站实名:广西新闻网

法律顾问:广西国中律师事务所  张远康主任律师

Copyright© 2001-2004 GXNEWS.cn all Rights Reserved